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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是梅州市人社局直屬單位,受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籌集、支付、管理、運營事務,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礎性、技術性、事務性和服務性工作。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副處級。其主要職責: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二、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險各項政策;負責制定全市社會保險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并組織實施。三、負責市直、中央、省屬駐梅單位各項社會保險業(yè)務的經辦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各縣(市、區(qū))各項社會保險業(yè)務的經辦管理服務工作。四、參與編制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執(zhí)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統(tǒng)計制度;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核算、存儲、劃撥、調劑管理工作;參與制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計劃并進行檢查考核;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市級統(tǒng)籌管理工作。五、依法行使社會保險監(jiān)督檢查權,負責對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進行稽核;負責查處社會保險各項待遇的欺詐、冒領事件和有關社會保險違法違紀行為。六、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健全社會保險信息系統(tǒng)及經辦服務網絡;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tǒng)管理、維護和升級;負責管理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的信息資料;負責社會保險各項待遇數據的生成。七、配合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八、負責本局社會保險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和監(jiān)督全市社會保險檔案管理工作。九、制訂全市社會保險宣傳工作計劃,指導各級開展社會保險宣傳工作。十、負責組織社會保險業(yè)務培訓工作。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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